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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辐射有危害,专家提示:体检拍X光 须穿防护服

2013年07月12日 09:48
  例行体检也须防护

  不少患者就医时都有进行X光检查的体验,在平时的体检过程中人们也需要进行X光检查。但真正了解辐射危害并向医院索取防护服的人并不多。在专家看来,不论是例行体检还是去医院诊治,只要接受胸透、CT等射线检查,采取防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射线的辐射危害是必要防护的直接原因。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处主任李允勃告诉记者,X射线在帮助发现疾病的同时,可能对人体带来潜在伤害。过量照射X射线后,会影响生理机能,造成染色体异常,导致癌症的发生;对造血干细胞和生殖细胞有较大伤害,因此甲状腺、性腺、眼睛等部位都需要保护;孕妇及儿童是辐射危害的重点保护人群。

  “辐射具有累加效应,在进行胸透、CT等射线检查时穿戴防护设备,和‘裸检’相比可以有效减少辐射带来的危害。”李允勃介绍,“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都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使用防护于法有据

  其实,接受X光检查时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是有法律依据的,医护人员也有责任告知辐射对身体潜在影响。

  根据原卫生部2006年3月1日实施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条,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对于医护人员的告知责任,该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据了解,医院中的防护设备根据射线照射的器官和部位的不同,分别有保护脑部的防护帽、保护甲状腺的铅围脖、保护眼睛的眼罩等装置,还有供医护人员使用的铅衣、手套等,以及供患儿使用的防护装置。

  医院应及时提醒患者

  “还有这样的规定?贴在哪里了?怎么去医院的时候也没有人提醒?”“我从没有穿,会不会得病?”“没有听说,估计知道的人就很少吧……”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南京市民,此前均对防护设备一无了解,也从未体验。

  市民的感受与卫生部门的检查结果相吻合。根据南京卫生部门今年5月开始进行的针对医疗机构防护设备的摸底检查,虽然南京绝大多数医院都具有防护设备且贴出了危害告示,但是防护设备的使用率不高。

  从7月10日开始,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疗机构又进行大范围的检查,对没有提醒拍X光患者穿防护服等不规范现象进行监督警示。

  为何大多数医院的防护设备都“形同虚设”呢?李允勃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患者普遍缺乏相关防患意识,在这其中,医院及其工作人员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虽然告知的方式可以是贴标示,但在患者可能不知情或者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医护人员进行口头提醒,即便增加了工作量,但可以更好地尽到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