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省规定,积极推动乡村医生“转身份”,鼓励各地按照每万服务人口3人~4人的标准核增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择优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可在收支结余中提取40%的资金用于建立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努力调动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可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目录衔接。
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陈华分析认为,要实现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应达到当地门急诊总量的80%以上,乡镇卫生院还要承担县域人口50%左右的住院服务。当前迫切需要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承担起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并进一步做好康复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不必要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该省明确,今年将继续扶持100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200所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装备;加强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建设,优势专科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争取建成4个~6个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和50所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200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以市为单位,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要达到55%.引导乡村医生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来增加业务收入,确保90%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