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下发《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要求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医疗机构制定《健康体检项目目录》时,应当针对不同人群科学制定放射检查项目,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
《通知》指出,健康体检应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检查技术。健康体检应当优先使用普通X线摄影、CR(计算机X线摄影),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线摄影)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检查。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如年龄在50周岁以上并且长期大量吸烟、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等),否则不宜使用CT(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和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装置)、PET/CT、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SPECT/CT等技术。此外,医疗机构还须为受检者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控制照射野范围,避免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或组织受到直接照射;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当确定其是否怀孕,不得对孕妇进行腹部或骨盆放射影像检查。检查中除受检者本人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扶携或近身护理时,对扶携和护理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健康体检中有放射检查项目时,应当事先告知受检者该项检查的目的和风险。严格控制放射检查频次和受照剂量,一般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
据了解,荧光屏透视是老式胸透技术,利用X线在荧屏上进行诊断。目前,我国常见的是隔离室电视透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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