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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区县政府考核

2013年05月10日 08:48
  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由该委员会制定的关于上海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9个配套文件,在5月6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得到了原则同意。

  上述9个配套文件包括,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区(县)政府工作考核范围;转变政府投入方式,实施日常运行补助经费全部与工作量和服务绩效挂钩;要求构建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调控公立医院运行的“指挥棒”;利用医疗服务监管指标和信息化监管手段,将监管结果应用于医疗机构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区(县)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疗护理床位的规模、方式;药品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监管等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以建立市、区两级卫生综合管理平台为切入口,推进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等。

  上海市市长杨雄强调,将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对区(县)政府工作考核范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按照3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要求,以切实转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为中心环节,狠抓制度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大力提升监管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强调,各区(县)公立医院要通过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和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投入和分配机制,引导公立医院进入公益性和运行效率相统一的发展轨道;加强对卫生信息化、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管理模式的运用,为各项新机制的建立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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