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分两种模式
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医疗联合体”是指一定地域内不同类型、层级的公立医疗机构组合起来,成立协作联盟或组建医疗集团,成为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患者在医联体内,可以享受到基层医院与三甲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化验检验结果互认、专家社区坐诊、远程会诊等便捷的优质诊疗服务。梁万年介绍,根据目前的探索,“医联体”分为两种:松散型的技术协作联盟和紧密型的医疗服务集团。其中,紧密型“医联体”,集团内所有公立医院的人、财、物统筹管理,在大型公立医院和二级医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利于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梁万年认为,“医联体”或可以解决就医者“80%集中在大医院,仅有20%在基层医院”的无序就医问题。构建利益、责任共同体
梁万年表示,“过去,我们有一些做法是靠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做,往往是动力不足;现在要通过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使上下真正联动起来。”梁万年坦言,如果是紧密型的医疗联合体,确实存在着人事、编制、财政甚至资产方面的问题,“卫生部正在和有关部门研究,希望找到一些办法,推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克服构建、发展中的障碍”。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