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卫生局与中国人寿鞍山分公司签订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协议》,从今年1月1日起,参合农民在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经当地新农合主管部门批准后转至其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人寿保险公司对其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合规医疗费用中自负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50%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暂不设封顶线。保险公司对儿童大病保障作出特殊承诺,即在国家对儿童大病救助政策的基础上,针对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6个病种试行免费治疗。此外,尿毒症患者的血液透析也试行免费治疗。
2013年,该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障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从350元新农合医保总额中支付,168万名参合农民不用额外掏钱。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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