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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病保障病种增至27种

2013年05月06日 10:01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民政厅印发农村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实施方案,增加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肝癌、胰腺癌4种疾病,使该省新农合重点保障的重大疾病达到27种。

  方案制订了27种疾病花费的最高限额,要求各定点医院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相关疾病临床路径实施治疗,在最高限额内完成规范化治疗要求的疗程和内容,新农合基金按不超过最高限额70%的支付比例,对每名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在1年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列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即时结报服务,免交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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