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厅要求,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院长、职代会的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理事会由卫生等相关部门及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组成,行使对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重大财务事项等决策权;理事会提名院长,院长提名副院长,院长对医院具有经营管理自主权,负责医院运营和财务管理,制定和执行医院年度预算,确定员工薪酬。
该厅要求,各市(州)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