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9年广州会议提出的肺气虚证诊断标准:
主证:病发时以咳为主,咳声清朗,多为单咳或间咳,白天多于夜晚,痰量不多。
次证:易汗、恶风、易感冒。
体征:舌质正常或稍淡,舌苔薄白,脉弦细或缓细;肺部无肺气肿征。
其他检查:X线胸透正常,或纹理稍粗,无肺气肿征象;肺功能基本正常或轻度减退;心电图正常。
(2)1986年全国中西医结合虚证与老年病研究专业委员会制订肺气虚的诊断标准(肺虚与气虚兼见):
肺虚证:①久咳痰白;②气短喘促;③易患感冒。具备2项。
气虚证:①神疲乏力;②少气懒言;③自汗;④舌胖或有齿痕;⑤脉虚无力(弱、软、濡等)。具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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