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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2013年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2013年08月06日 14:0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等法律、规章,保障血液质量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2013年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一、工作背景

  输血医学是临床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临床提供安全和充足的血液,是血站系统的核心任务。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实施,标志着我国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我委印发了一系列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血站的质量管理,保障血液安全。2013年初,下发了《血站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计生发〔2013〕23号)和《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卫计生发〔2013〕22号),指导各地完善血站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血站核酸检测,以保障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二、主要目的

  督促血站系统贯彻落实《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和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强化无偿献血招募和服务工作,完善血液应急保障机制,保障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督促单采血浆站系统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和标准,保障单采血浆质量安全。

  三、督查形式

  此次督导检查按照单位自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和我委组织抽查三个阶段进行,即各血站、单采血浆站依法依规全面自查;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深入基层,通过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对辖区内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进行督导检查;我委根据各地工作情况,采用实地检查和抽取样本检测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对血站、单采血浆站实验室检测能力进行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