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王炼表示,变相医药广告多是以新闻报道、讲座讲坛等方式发布。因为它不需要审查,因此就绕过了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监管。给人的感觉它不是一个广告,这样发布后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机构显赫、专家权威、专治善治疑难病、技术领先、方法独特”等都成为这种虚假广告的典型特征。一般的批评教育、撤销广告的审查证明这种处罚力度并不够,真正处罚力度大的需要有群众的举报。目前,市民可向工商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者各省的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正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并将形成长效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通过设立专职监测人员对各类媒体上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进行监测,同时,定期公布中医医疗虚假广告监测结果。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