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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所有社区全面启动全科医生签约

2013年04月15日 09:22
  福建省卫生厅印发通知,要求今年福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启动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通知,全科服务团队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居民以家庭为签约单位。签约服务面向所有辖区居民,根据自愿原则,2013年优先与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订服务协议,2015年覆盖全体居民。

  通知明确,签约医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参加过省级全科医师培训;至少有两年以上社区卫生工作经验;接受过包括团队服务在内的卫生管理相关培训。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和便民服务。其中,健康评估每年1次,健康咨询每年不少于4次。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