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在取消以药补医方面,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后,各地探索建立了多渠道补偿方式,并推行综合改革。
北京多家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的同时,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医事服务费。陕西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县级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药品招标采购方面,通报指出,在基层完善招采合一、双信封制、集中支付等采购政策的基础上,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
安徽省采用“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招标采购办法,统一制定县级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和基本用药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河南省对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均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从标前、标中到标后均采取透明操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报称,探索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各地探索了很多的做法。
福建省扩大单病种付费的病种种类和试点范围,在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有效遏制了医药费用过快上涨趋势。浙江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提出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的要求,并纳入年度医改责任目标予以落实。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