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月,卫生部组织8个督查组,对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海南、重庆、陕西、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2010年~2011年,中央财政通过卫生部安排16个省(区、市)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51亿元,占中央安排全国资金的46%.督查的311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单位应到位资金69.5亿元,截至督查日已到位资金67.7亿元,已支付49.9亿元。同期,中央共安排专项投资285.4亿元,支持16个省(区、市)16858个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建设项目。截至2012年6月底,开工建设项目和竣工项目,分别占安排项目总数的86.7%和70.7%,完成投资427.9亿元,占总投资的59.8%.督查发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需方补助项目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单位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设计不合理、规模和标准控制不严等问题。
卫生部要求,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大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业务能力和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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