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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启用

2013年04月26日 09:05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发出公告,由原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章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和版式将有一定变化。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