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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项保障金 北京消费者权益受损庙会先赔付

2013年02月10日 17:34
  昨天上午,北京市食品办组织市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对奥士凯安外鑫龙商场、安定门一手店和地坛庙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市工商局表示,庙会主办单位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保障金,发生问题由庙会举办者先行赔付。

  奶油炸糕、烤串、茶汤、炸灌肠……各色小吃摊位一直是庙会上人气最旺的地方,这次联合检查的重点就是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梅表示,今年加强了对入场食品经营者资格的审查,督促庙会主办单位提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门槛,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与教育,要求烤串等高风险食品设立专项台账,发现问题便于追溯。“我们要求主办单位设立专人解决消费者投诉,工商部门对庙会的投诉举报会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