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助理医师考试专业资料肝损害用药的注意事项帮助乡镇助理医师考试考生更好的复习,人卫医学网考试搜集整理:
肝损害的形成,一方面是药物或代谢产物引起肝脏病变;另一方面是诱发变态反应性肝病。不同体质,不同年龄的人,药物引起的肝损害也不一致。因此,肝损害患者用药时应注意:
1.明确肝功能损害程度以及并发症情况。
2.对使用的药物要充分了解其毒副作用和有效反应。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一般多在用药后1~4周时,多有发热、皮疹、瘙痒以及外周血象的改变。中药治疗病毒性肝炎的免疫激活疗法,在用药3个月以后出现皮疹,是清除肝炎病毒的有效反应。3.肝病患者合并其他疾病时,不要照搬一般患者的治疗方法和用药剂量,应根据肝损害的严重程度和药物代谢特点调整给药剂量和疗程,进行个体化治疗。
4.用药后如发现转氨酶增高2倍以上,在排除其他原因后,应及时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此外,肝病患者的用药宜简化,用药种类不宜过多,因为大多数药物都在肝脏代谢解毒,肝损害时,药物的代谢清除减慢,多种药物蓄积加重肝损害,即使使用保肝药物也要注意不可乱用,以免加重肝脏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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