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口大县建设三级综合医院、优先完善卫生监督体系、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将公益性卫生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全部改为拨款……日前,卫生部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卫生事业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支持江西省赣州市卫生事业发展量身定制扶持发展政策。
《意见》指出,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赣州市人口大县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儿童、肿瘤等专科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基本消除卫生室“空白村”。通过加快市级医院建设,实现到2015年千人口床位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对赣南医学院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给予技术指导。
《意见》明确,优先完善赣州市卫生监督体系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支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一定数量的医学生。到2015年,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意见》提出,确保赣州市享受到西部大开发各项政策;卫生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化解赣州市县、乡、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将公益性卫生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全部改为拨款;建立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对口支援制度,重点支持赣州市人民医院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安排学科带头人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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