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考试首页 >> 执业药师 >> 考试资料
执业药师考点:妊娠期用药指导(一)
发布时间:2012-02-13        作者:
  妊娠期用药指导是执业药师考试需要掌握的内容,卫人网搜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药物对孕妇的影响

  1.妊娠早期(前3个月):胚胎器官脏器分化期,易致畸

  雌激素、孕激素:胎儿性发育异常

  甲氨蝶呤:颅骨和面部畸形

  2.妊娠晚期

  (1)依托红霉素:阻塞性黄疸

  (2)阿司匹林:妊娠晚期引起过期妊娠、产程延长、产后出血。

  (3)对泻药、利尿剂和刺激性强的药物敏感

  (4)可用的药物:适当补充 维生素、微量元素

  (二)不同孕期的用药特点

  1.细胞增殖早期:受精后18天内,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2.器官发生期:受精3周-3个月,最易发生先天畸形

  3.胎儿形成期:3个月-足月。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外,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

  (三)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1.畸形  沙立度胺、雌激素、孕激素、雄激素、烷化剂、氮芥类、抗癫痫药、抗凝药、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2.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

  妊娠期:中枢抑制剂

  产程中: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

  3.溶血

  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如氨基比林、大剂量脂溶性维生素K等。

  4.其他

  氨基糖苷类可致永久性儿聋及肾脏损害

  四环素可造成骨生长障碍、牙齿黄染

  噻嗪类可引起死胎,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症等

  氯喹:视神经损害

  氯丙嗪:视网膜病变

  抗甲状腺药:死胎等

  过量维生素D:智力障碍

  缺乏维生素A:白内障

  普萘洛尔、泼尼松、中枢抑制药均可影响胎儿发育

相关文章

人卫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