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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点:妊娠期用药指导(二)
发布时间:2012-02-13        作者:
  妊娠期用药是执业药师考试需要掌握的内容,卫人网搜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四)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1.要了解不同妊娠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时间宜短不宜长,剂量宜小不宜大

  有条件进行血药浓度测定帮助调节剂量

  妊娠妇女禁用的药物

  抗感染药物:链霉素、虎乙红霉素、氯霉素、多西环素等

  神经系统用药:左旋多巴、卡马西平、地西泮(前3个月禁用)、奥沙西泮等

  循环系统用药:洛伐他汀、非诺贝特、尼群地平等

  呼吸系统用药:厄多司坦、喷托维林、氯哌斯汀、曲尼司特

  消化系统用药:哌仑西平、枸橼酸铋钾、胶体果胶铋等

  泌尿系统用药:布美他尼(前3个月禁用)、醋甲唑胺、醋羟胺酸、鞣酸加压素

  皮肤科用药:维A酸、异维A酸、阿达帕林

  血液及造血系统用药:血凝酶、云南白药、华法林等

  激素有关药物:雌二醇、本乙双胍、降钙素等

  抗过敏药物及免疫调节药物:苯海拉明(孕早期禁用)青霉胺、环孢素等

  抗肿瘤药:氮芥、美法仑、异环磷酰氨、阿柔比星、长春新碱等

  生物制品:森林脑炎灭活疫苗、伤寒疫苗等

  生化制品:降纤酶、促红细胞生成素、阿糖腺苷

  维生素、营养及调节水、电介质和酸碱平衡药物:丙氨膦酸二钠、羟乙膦酸钠、阿伦膦酸钠、伊班膦酸钠、葡萄糖酸锌

  2.谨慎使用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

  垂体后叶素、催产素:用于分娩或引产时宫缩无力者

  麦角胺、麦角新碱:用于产后出血,胎盘娩出前禁用

  3.权衡利弊,妊娠期不滥用抗菌药

  首先考虑对患者的利弊

  注意对胎儿影响

  对致病菌不明的重症感染,宜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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