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感发热,是指已患有某种或多种内科疾病,又感受六淫之邪或温热疫毒之气,导致体温升高,并持续不降,伴有恶寒、面赤、烦渴、脉数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并发的病证。是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医内科的重要考点:
外感发热,古代常名之为“发热”、“寒热”、“壮热”等。人体体温相对恒定,不因外界温度的差异而有所改变,保持在37℃左右。由于饮食、运动、环境、情绪和性别的关系,体温可能有暂时性轻微的波动,但此无临床意义。发热是一种病理性的体温升高,一般说来,口腔温度在37.3℃以上,或直肠内温度在37.6℃以上,或一昼夜间波动在1℃以上,即可认为发热。外感发热指在原有某种或多种疾病如消渴、中风、虚劳等基础上复感外邪而出现的发热。其热势高低不一,严重者,体温持续升高,壮热稽留不退,继而出现神昏谵语、抽搐惊厥等危重症候,在临床上应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救治。中医药治疗各类发热,尤其是外感发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明清以来,温病学说的发展成就,对外感发热的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热论》、《素问·至真要大论》等篇中,对外感发热的病因病机和治疗法则,都作了扼要的论述,为热病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伤寒论》首先总结和提出了由外邪引起的、以发热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疾病的辨证论治规律,即运用六经辨证来概括外感热病发展过程中的六个阶段的变化,从而成为外感热病辨证论治的纲领。金代刘完素主火热论,着眼于外来的火热邪气,首先从临床治疗角度提出了“热病只能作热治,不能从寒医”的著名论点,认识到热病性属“热”,治疗“宜凉不宜温”,这与在他以前从寒邪立论,多用辛温治法相比,应该说是一大进步。清代中叶温病学说的形成,使外感热病理论臻于完善。温病学派创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两大辨证纲领,叶天士倡卫气营血之说,对温热病的感邪、发病、传变、治疗,均作了原则性的阐述,对温热病的辨证和治疗,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法则,成为后世诊治温热病的准绳。吴鞠通提出了三焦辨证之说,对于确定脏腑病位,反映温热病的发展趋势,了解各种温病的病变特点,以及决定治法方药,判断预后等,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外感发热范围广泛,内科杂病、伤寒三阳病证、温病卫气营血各阶段,均有此证,本节讨论以罹患杂病复感外邪所致的发热为主,其他方面的发热请参照《伤寒论》、《温病学》教材有关内容。西医学中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血液病、肿瘤等合并多种急性感染性疾病而有发热 者,可参照本节辨证论治。
上一篇:外感发热的主要证候特征
下一篇:气血津液病证的治疗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