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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性呼吸窘迫症的临床表现
发布时间:2012-02-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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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病史:多系早产、刮宫产儿,或有窒息史、孕母有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生后6~12小时内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

  2.出生时心跳、呼吸亦可完全正常。一般出生后立即开始或在6小时内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青紫,伴呼气性呻吟、吸气性三凹征,并进行性加重。胸腹呼吸动作不协调,呼吸由快转慢、不规则或呼吸暂停,青紫明显。经急救后呼吸可好转,但过后又复发,常呈原发性发作,程度渐次加重,持续时间延长,发作间隔缩短。体温不稳定,往往不升。死亡多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部分病例经治疗病情渐渐缓解,病程如能超过72小时,肺成熟度增加,则多数患儿能逐渐康复。

  3.体征:患儿呆钝,面色灰白或青紫,四肢松弛。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呼气性呻吟及吸气性三凹征。心率先快后慢,心音由强转弱,胸骨左缘可听到收缩期杂音。呼吸频率60~100/min或更快,呼吸节律不规则,间有暂停,两肺呼吸音减低,早期肺部啰音常不明显,以后可听到细湿啰音,叩诊可出现浊音。肝脏可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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