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症的临床表现是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内容,卫人网整理如下:
1.病史:母亲糖尿病史、妊娠高血压史、新生儿窒息、早产、足月小样儿、严重感染、硬肿症、溶血症、红细胞增多症史;有胃肠外营养或用氨茶碱史等应定时监测血糖。
2.症状:新生儿低血糖症状不典型或无症状,少数出现症状,表现为反应低下,哭声弱、拒奶且吸吮并,肌张力低下,苍白、低体温、呼吸不整、暂停、青紫等,严重者出现震颤、惊厥、昏迷等,发病在生后1~2天内居多,结合血糖监测可作诊断。
3.诊断标准:按照传统低血糖的诊断值(为全血标准)。
而Ogata ES提出血浆葡萄糖<40mg/dl为低血糖定义,血浆葡萄糖值应较全血高出10%~15%(Avery GB.Neonatology 4ed.1994:572)。国内目前比较一致,全血血糖<2.22mmol/L(40mg/dl)即为低血糖诊断标准。
4.并发症:低血糖持续可并发智力低下、脑瘫、震颤、惊厥、昏迷等神经系统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