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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执业中药师证书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2-01-17        作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执业中药师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中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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