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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淮南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7        作者:

卫办〔2011〕298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立医疗集团,市开发区、博望新区、示范园区卫生管理部门,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1〕833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取纸笔作答与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9日、20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9日、20日、26日、27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提交材料

  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专业代码在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6.已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考生必须持《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县(区)报名点、市考点、省考区审核确认后,方完成报名。

  各县区负责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市立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十七冶医院负责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与现场确认工作;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直单位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含市人才交流中心)考生的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各单位要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与报考信息,并要求考生本人在确认单上签字,无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报名。2012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市考点办公室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月9日到2012年1月13日,地点设在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

  考点网站:马鞍山卫生信息网(www.maswsj.gov.cn)

  考点信箱:kd3405@126.com

  联系电话:2366508,2366518(传真)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马鞍山考点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2.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马鞍山考点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表

  3.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马鞍山考点报名考试流程

  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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