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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钦州市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27        作者:

关于做好钦州市201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社会工作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考区201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护考办[2012]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2月1日—2月15日。
  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二、现场确认受理地点及提交资料时间。
  1.市卫生局负责市区内(含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现场确认。其中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  院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资料的初审。
请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在2012年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初审报考人员的纸质资料提交我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交的后果自负。
  2.灵山县卫生局、浦北县卫生局、钦北区卫生局、钦南区卫生局(含三娘湾旅游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资料的初审、网上确认等工作。
请各县(区)卫生局于2012年2月16日将初审符合报考人员的纸质资料、网上确认信息一并提交至我局。
  3.市卫校负责本校区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并提供毕业生名单及实习证明。
请于2012年2月16日将初审报考人员的纸质材料、网上确认信息一并提交至我局。
  三、报名费用:50元/科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有关医疗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核资料时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有关政策严格把关,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由市或县(区)卫生局委托统一收集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料并负责初审,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考生报考资料必须由市或县(区)卫生局审核原件验复印件并加盖卫生局公章。
  其他不尽事宜,敬请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远兰、刘燕 2861990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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