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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的处理原则
发布时间:2012-07-11        作者:

  标本的处理原则是中西医执业医师临床诊断的重要考察内容,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些对环境敏感的细菌如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和流感嗜血杆菌等应保温并立即送检,而其他所有的标本采集后最好在2h之内送到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标本应置于一定环境中保存,如尸检组织、支气管洗液、心包液、痰、尿等标本应保存在4℃环境中。脑脊液、滑膜液等则要在25℃保存。一般情况下,用于细菌培养的标本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h.   

  病人标本中可能含有大量致病菌,不管标本运送距离远近,都必须注意安全防护。标本切勿污染容器的瓶口和外壁,容器必须包装好,防止送检过程中倒翻或碰破流出。对于烈性传染病标本运送时更要特别严格,必须按规定包装,由专人运送。   

  厌氧性标本应放在专门的运送瓶或试管内运送,有时可直接用抽取标本的注射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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