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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的一般原则
发布时间:2012-07-11        作者:

  标本采集的一般原则是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临床诊断的重要考察内容,考点整理如下:

  1.早期采集:采集时间最好是病程早期、急性期或症状典型时,而且必须在使用抗生素或其他抗菌药物之前采集。   

  2.无菌采集:采集的标本应无外源性污染。在采集血液、脑脊液、胸腔积液、关节液等无菌标本时,应注意对局部及周围皮肤的消毒,严格进行无菌操作;对于与外界相通的腔道,如窦道标本应由窦道底部取活组织检查,而不应从窦道口取标本,以免受皮肤表面正常菌群的污染,造成混淆和误诊;对于从正常菌群寄生部位(如口腔)采集的标本,应明确检查的目的菌,在进行分离培养时,采用特殊选择性培养基。采集的标本均应盛于无菌容器内,盛标本的容器须先经高压灭菌、煮沸、干热等物理方法灭菌,或用一次性无菌容器,而不能用消毒剂或酸类处理。   

  3.根据目的菌的特性用不同的方法采集:厌氧菌、需氧或兼性厌氧菌,以及L型菌采用的方法不同。如尿液标本,疑为厌氧菌感染时,应以无菌注射器从耻骨上缘行膀胱穿刺术抽取;若怀疑是需氧或兼性厌氧菌的感染。则可通过自然导尿获取标本。   

  4.采集适量标本:采集量不应过少,而且要有代表性,同时有些标本还要注意在不同时间采集不同部位标本。如肠热症患者,发病的第l周应采集血液,第2周应采集粪便和尿液。否则影响细菌检出率。   

  5.安全采集:采集标本时不仅要防止皮肤和黏膜正常菌群对标本的污染。同时也要注意安全,防止传播和自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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