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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证的辨证论治及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12-02-15        作者:

  血证的辨证论治及治疗原则是中西医助理执业医师考试中医内科的重要考点,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血证的辨证要点
  1. 辨病证的不同 血证具有明确而突出的临床表现——出血,一般不容易混淆。但由于引起出血的原因以及出血部位的不同,应注意辨清不同的病证。例如:从口中吐出的血液,有吐血与咳血之分;小便出血有尿血与血淋之别;大便下血则有便血、痔疮、痢疾之异。应根据临床表现、病史等加以鉴别。
  2, 辨脏腑病变之异 同一血证,可以由不同的脏腑病变而引起,应注意辨明。例如:同属鼻衄,但病变脏腑有在肺、在胃、在肝的不同;吐血有病在胃及病在肝之别;齿衄有病在胃及病在肾之分;尿血则有病在膀胱、肾或脾的不同。
  3. 辨证候之寒热虚实 血证由火热熏灼,热迫血行引起者为多。但火热之中,有实火及虚火的区别。血证有实证及虚证的不同,一般初病多实,久病多虚;由实火所致者属实,由阴虚火旺、气虚不摄甚至阳气虚衰所致者属虚。证候的寒热虚实不同,则治法各异,应注意辨明。
  血证的治疗原则
  治疗血证,应针对各种血证的病因病机及损伤脏腑的不同,结合证候虚实及病情轻重而辨证论治。《景岳全书·血证》说:“凡治血证,须知其要,而血动之由,惟火惟气耳。故察火者但察其有火无火,察气者但察其气虚气实。知此四者而得其所以,则治血之法无余义矣。”概而言之,对血证的治疗可归纳为治火、治气、治血三个原则。
  1.治火 火热熏灼,损伤脉络,是血证最常见的病机,应根据证候虚实的不同,实火当清热泻火,虚火当滋阴降火。并应结合受病脏腑的不同,分别选用适当的方药。
  2.治气 气为血帅,气能统血,血与气休戚相关,故《医贯·血症论》说:“血随乎气,治血必先理气。”对实证当清气降气,虚证当补气益气。  
  3.治血 《血证论·吐血》说:“存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要达到治血的目的,最要的是根据各种证候的病因病机进行辨证论治,其中包括适当地选用凉血止血、收敛止血或活血止血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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