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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说明
发布时间:2012-02-20        作者:

  一、领取前:登录唐山人事信息网,下载、按说明录入相关信息并自己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贴好照片。此表为入档案用,必须携带。

  注:“考试管理机构意见”栏:护理学(士)专业应填写,唐职改办字〔2011〕144号;其它专业文号为:唐职改办字〔2011〕129号。

  二、领取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打印好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本人小二寸彩照1张。代领人员除带上述材料外,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时间:2月20至24日全天办理,以后为每周四全天办理。

  四、领取地点:唐山市政府院内9号楼309室。

  省内标准的(师)级证书省还未发到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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