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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2011年卫生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7        作者:

  2011年卫生中、初级考试合格并于2012年2月8日前已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人员,自2012年2月9日起每周三、四两天每单位派一名代表到市职称办领取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县区同志由县职称办统一领取。市职称办不受理个人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需个人办理,请带单位证明说明职工身份和个人办理业务原因。

  注:

  1、来办理领证的同志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件。

  2、领取证书时请核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证书编号”,如是空白的请自行填好,以备将来有用。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定要进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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