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考试首页 >> 临床助理医师 >> 考试资料
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的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12-06-06        作者:

  临床执业助理考试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的治疗原则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卫人网整理如下:

  1.复温:肛温>30℃且腋温高于肛温患儿,可置于已预热至适中温度暖箱中,一般6~12小时左右可恢复正常体温,如体温<30℃,应置于比肛温高1~2℃的暖箱中,每小时提高箱温0.5~1℃,待肛温达35℃时,维持暖箱温度于适中温度。无条件的基层单位可用热水袋、火炕、电热毯等方法。

  2.热量及液体供给:静脉给予热量,患儿应达到每日210kJ/kg(每日50kcal/kg);如可进乳,热量渐增至每日419~502kJ/kg(100~120kcal/kg),液体量可按0.24ml/kJ(1ml/kcal)计算。

  3.纠正器官功能紊乱:①有微循环障碍,休克患儿应积极进行纠酸扩容,可用2:1液15~20ml/kg在1小时内滴入,继用1/3或1/4张液70~90ml/kg,缓慢滴人,心率低者可早期应用多巴胺5~10μg/(kg.min)静脉输注;②有肺出血时,应及早气管内插管,进行正压通气治疗;③及时预防治疗肾功能障碍及DIC等。

  4.控制感染。

相关文章

人卫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