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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4-11        作者:

  临床执业助理师实践技能考试听诊注意事项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卫人网整理如下:

  (1)环境应安静和温暖,在寒冷季节应使听诊胸件暧和后再接触被检查者体表。

  (2)被检者取一定的体位,一般取坐位或卧位。有时需配合呼吸运动或变换体位后再听诊。

  (3)检查部位应充分显露,切忌隔着衣服听诊,以免衣服摩擦发出音响。胸件应紧贴体表,避免与皮肤摩擦产生附加音。但也不宜过度用力,导致被检查者疼痛。

  (4)听诊一个器官时应将其他器官发出声音忽略,如听肺部呼吸音或音时,应暂时忽略心音和心脏杂音。

  (5)听诊应与视诊、触诊、叩诊结合起来。听诊肺部时应上、下、左、右对照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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