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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胎的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12-03-27        作者: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葡萄胎的治疗原则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卫人网整理如下:

  1.清宫术:一经确诊,即应及时行清宫术。一般采用电动吸刮术,1周后可再刮1次,术前应作好输血准备,术时慎防子宫穿孔。为预防感染,手术前后均需使用抗生素。

  2.预防性子宫切除术:目前多不采用,但对年龄较大,无生育要求者也可考虑。

  3.预防性化疗:预防性化疗是预防葡萄胎恶变的有效手段,但临床应用存在争议。化疗指征如下:①年龄大于40岁;②滋养细胞高度增生或有间变;③刮出之葡萄组织以小葡萄为主;④HCG持续不下降或下降后又上升者;⑤无随访条件。常使用的化疗药物是氨甲蝶呤或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氟尿嘧啶。部分性葡萄胎一般不作预防性化疗。

  4.卵巢黄素囊肿的处理:一般囊肿在清宫术后会自行消退。若发生急性扭转,可在B超或腹腔镜下穿刺吸液;若发生坏死,则需做患侧附件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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