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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的诊断依据(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20        作者: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过期妊娠的诊断依据,卫人网整理如下:

  1.平时月经为每28天左右1次,妊娠到达或超过42周(294天)尚未分娩者。

  2.平时月经不规则,末次月经日期记不清,或哺乳期受孕,可根据子宫大小、出现妊娠反应及胎动或首次听到胎心音的时间估计妊娠周数。

  3.根据孕妇体重、宫底高度及腹围增长情况与同期正常妊娠作比较。若增长过慢或停滞,可能有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增长过速,则可能为巨大胎儿。

  4.超声检查测胎儿双顶径、腹径、股骨长度、头围及腹围等推算胎儿体重。

  5.胎儿-胎盘功能检查。胎盘功能不足可引起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胎盘功能正常则胎儿正常或为巨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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