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1年度全国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各市(地)、省农垦、森工总局考区报名的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社局负责发证的同志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合格人员数据库的信息打印,在发证时间内发给考试合格人员,具体发放的办法另行通知。
二、发证时间:
2012年2月23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