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考试首页 >> 临床助理医师 >> 报考指南
取消临床助理医师单元成绩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1-11-24        作者: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单元考试成绩:

 

  (一)考试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

 

  (二)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三)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

 

  (四)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

 

  (五)考试期间撕毁试卷、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六)有其他舞弊行为。

相关文章

人卫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