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2014年1月9日至1月28日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武进区卫生局人事科(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412室)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医师类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护理类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提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7、报考中级资格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城市医生,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情况鉴定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应提交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