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下发我考点,现将成绩单领取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8月20日——2012年9月30日。
二、地点
眉山市医学会考点办公室(市卫生局底楼)。
三、对象
参加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眉山考点)的考生。
四、携带材料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二)代领成绩单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的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的原件。
五、凡考试合格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资格证书:
(一)《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3张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其中两张粘贴在《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指定位置,另附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六、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不能复印、不能使用涂改液。
(二)《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需盖单位公章,村卫生室人员加盖乡(镇)卫生院公章。
联系电话:3819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