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考区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1〕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南宁市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行报名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12日为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时间。结合我市考生报名情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5日前确认的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城区及开发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二)各县确认的时间:
马山县:1月6日上午,隆安县:1月6日上午,横县:1月9日上午,武鸣县:1月10日上午,宾阳县:1月11日上午,上林县:1月12日上午。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到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街5号卫生大厦7楼,联系电话:2630909、2611625)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按科收费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桂卫职考办〔2003〕2号)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50元/科,中级资格考试费70元/科。
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http://www.nnws.gov.cn)查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