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卫办发〔2011〕49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规定,现就我县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县一院、县二院和县中医院)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对学历或学位的审核,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县卫生局进行初审,再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打印表格并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此后请不要再自行修改网上报名数据);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聘用证书(见附件2样式)原件及复印件(另报考师级、中级资格的医生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资格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供《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或《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师级、中级人员须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药、技师及以上人员须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县一院、县二院和县中医院)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军队卫生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团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上报名:自2011年12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及时完成,要求我县考生网上报名工作请在2012年1月4日前完成)。
2.现场确认:我县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持相关报名材料于2012年1月4日至5日到岱山县卫生局办公室办理资格初审等工作,随后由我局将报名资料统一上报市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准考证制发: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七)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7个专业。
(二)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共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9、20、26、27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9日、20日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希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具体附件材料可查阅岱山县卫生局网站(www.dswsj.com)近期公文栏下载。报考不明事宜可与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472356、4680961.
附件请点击下载: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聘书.doc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岱山县卫生局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