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我县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大理州人事局大理州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通(2011)109号)文件精神,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能参加考试报名。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好本单位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各单位在初审时,要认真核对原件,杜绝发生考生在原件上作假和故意在复印件上漏印、错印。单位初审时须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三、各单位在初审时,考生的报名信息中“单位名称”必须是标准统一、规范的本单位名称。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前需加“鹤庆县”如“鹤庆县××个体诊所”。
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由单位统一于2011年1月5日前报县卫生局人事股。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请严格按照省、州文件规定执行,不符合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人事股不再受理单位职工个人前来报名(社会考生除外)。
五、请各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名。龙开口工区医院由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负责通知。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4126641.
鹤庆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