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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急惊风四证及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12-03-09        作者: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急惊风四证及治疗原则,帮助大家顺利通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一)急惊风四证

  急惊风痰、热、惊、风四证俱备。

  1.热证:有表热、里热。昏迷、抽搐为一过性,热退后抽搐自止为表热;高热持续,反复抽搐、昏迷为里热。

  2.痰证:有痰热、痰火、痰浊。神志昏迷,高热痰鸣,为痰热上蒙清窍;妄言谵语,狂躁不宁,为痰火上扰清空;深度昏迷,嗜睡不动,为痰浊内陷心包,蒙蔽心神。

  3.风证:有外风、内风。外风邪在肌表,如高热惊厥,为一过性证候,热退惊风可止;内风病在心肝,热、痰、风三证俱全,反复抽搐,神志不清,病情严重。

  六淫所致的外风,春季以春温为主,兼加火热证,症见高热,抽风,昏迷,发斑;夏季以暑热为主,暑必夹湿,暑喜归心,症以高热,昏迷为主,兼见抽风,常热、痰、风三证俱全;如夏季高热、抽风、昏迷,伴下痢脓血,则为湿热疫毒,内陷厥阴。

  (二)治疗原则

  急惊风的主证是热、痰、惊、风,治疗以清热、豁痰、镇惊、熄风为基本法则。热甚者应先清热,痰壅者宜先豁痰,惊重者治以镇惊,风盛者急施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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