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上,凡癌症患者,疼痛是非常强烈的。此综合征是因癌症引起、促进并同时存在的疼痛性疾病,但是又不直接和恶性组织病灶相关。疼痛的强度无法用恶性肿瘤的大小、转移范围和部位等来解释。甚至经过放疗和化疗后,肿瘤缩小,而疼痛反而加剧。而且疼痛部位与肿瘤部位毫无关系。
此综合征可出现在支气管癌、胃癌、乳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肝细胞癌及恶性淋巴瘤。表现为皮肌炎、肌病、多发性肌炎和肌硬结引起的肌痛;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多发性肌痛性风湿病引起的肌肉和关节痛;肥大性骨关节病引起的骨痛;血液高凝性病引起的栓塞、血栓形成及血栓静脉炎引起的疼痛。
晚期癌症患者常由于全身衰弱而易感染,如褥疮、口咽部念珠菌病及带状疱疹等,均异常疼痛;类癌释放血清素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关节痛;服用酒精后由于其血管活性作用而引发肿瘤疼痛;这些情况均被包罗在此综合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