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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日照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12-03-19        作者:

  日照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为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我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各现场报名点时间分配表

县(市)区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市直和开发区

日照市卫生学校

8702202

327日—29

东港区

东港区卫生学校

8829129

320日—22

岚山区

岚山区卫生局

2618576

320日—21

莒县

莒县卫生局

6206017

326日—28

五莲县

五莲县卫生局

5235506

321日—22

 

  持省外毕业证的考生,统一到日照市卫生学校现场确认。各区县汇总后于4月2日前到日照市卫生学校进行复核。

  二、报名条件及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医学学历报名,专业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等有关规定要求。

  (一)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7)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附件2)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卫人网整理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卫 人网整理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6)《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7)转正后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2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附件3)

  (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八)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1、报考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合同(交复印件加盖公章,考点验证原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附件4)

  (5)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其中试用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应包含本单位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应科目)

  三、其他要求

  (一)持外省普通中专学历报名的考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除提交正常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区、市)招生计划的证明原件和毕业生档案原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其学历方可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跨省招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日照市),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到,请考生在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报考点审核,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三)经教育部批准的西部地区23所学校(山东省内没有一所学校)见《关于批准部分学校试办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04〕15号),2004年至2008年按规定招收的初中起点5年制的医学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

  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其他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3+2”或“2+3”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四)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附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予报名、参加考试,并于考试结束30日内向所在考点提交身份证。

  (五)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统一在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31-86102706,联系人:洪云鹏。

  (六)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传相片的要求网上自行上传,如有不符请自行更改!

  (七)考生交上报名材料,经考点受理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缴费并打印申请表后签字确认网报信息后方可离开。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其没收相关报名材料,并予以通报。考生报名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其缴纳的考试费一律不退。

  (八)考生提交档案材料原件将于发放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期间集中发放,请注意关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通知,按时领取。

  (九)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上交材料必须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排好序,不得装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现场办理。

  附件:1、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2、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年证明

  3、研究生院证明

  4、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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