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即工作满1年)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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