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卫生院:
根据梅州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县2012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网址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
(二)网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
报名时考生必须到当地的身份证定点照相馆照相,并上传照片(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照片),照片规格详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的《上传照片规格要求》。
二、报考条件
按国家卫生部《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规定执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镇卫生院签订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2011年考核不通过人员,原合同有效,但必须与聘用单位再签5年合同。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三、现场报名及报送材料时间
(一)我县考生的现场报名和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考生凭自已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审核并亲笔签名后到县卫生局业务股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交报名书面材料、交费(注:根据梅州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暂按2011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费190元预收),须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按下列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规格)并用档案袋装好: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中打印)
卫人网整理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对应信息一致,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公章内容一致。
2、下列情形的考生,请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2.1、中专升专科、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中专、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2、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2.3、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为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不包括户口本。
2、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3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的《报考人员在岗声明》(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1、该声明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确认。
2、该声明上所盖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4页: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核准开设相应类别诊疗科目。
第5页:报考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于5年的合同复印件。
说明:1、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交的合同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非正式在编聘用人员的,提交的合同应为劳动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
第6页(选交):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还应同时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7页: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共同签署的,且经县卫生局盖章认可的《知情同意书》(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1、考生和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应亲笔手写签名。
2、加盖的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8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学历鉴定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说明: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若遇可疑学历,考区、考点可要求考生提交学历鉴定有关证明材料。
不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的一律退回。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自已的报考信息高度重视,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今年市卫生局规定不再接收补送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对综合笔试合格者,如发现报考信息有误,省厅将不发放资格证,必须重新进行考试。
请各单位按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
咨询电话:7875947
蕉岭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