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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5        作者:

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1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现就我市2012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6日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1月7日至8日;地点设长沙市医学会(雨花区桂花树街138号)办公楼;市直各医疗单位、各区、县(市)卫生局于1月6日将考生的相关材料,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费及报名收费标准严格按湘价费〔2002〕281号、湘价费〔2003〕44号文件执行。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中级每人每科70元,初级每人每科50元。在现场确认时一并缴纳。

  三、考生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其余2张照片将上端1/3贴于申报表顶端空白处;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6、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证书。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

  (报名咨询电话:市医学会—82413122)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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