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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助理医师:急性重型肝炎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12-11-07        作者:

  临床助理急性重型肝炎诊断标准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人卫学网考试整理如下:

  ①既往无同型病原肝炎病史;

  ②起病2周内迅速出现精神、神经症状,昏迷Ⅱ度以上而能排除其他原因;

  ③高度乏力、纳差,黄疸迅速加深,胆红素每日上升17.1μmol/L(1mg/dl)以上;

  ④有肝浊音界缩小和皮肤、黏膜或穿刺部位出血点或淤斑等出血倾向;

  ⑤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

  亚急性重型肝炎诊断标准:

  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15天至24周出现极度乏力,消化道症状明显,黄疸迅速加深,每天上升≥17.19μmol/L,同时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并排除其他原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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