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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烧伤分度
发布时间:2012-07-04        作者:

  临床执业助理考试烧伤分度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卫人网整理如下:

  1.轻度烧伤:Ⅱ°以下烧伤总面积在9%以下;

  2.中度烧伤: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3.重度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烧伤面积虽不达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4.特重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烧伤分度表

分度   II度面积   III度面积   并发症
  轻度   ≤9%      
  中度   ≤29%   ≤9%   
  重度   ≤49%   ≤19%   休克,较重复合伤,中重度吸入伤
  特重度   >49%   >19%   严重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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